(师德师风)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
日期:2020-12-01 13:58:14  浏览量:1317


以《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为根本要求,紧密联系我园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现状,以强化幼儿园教师法纪教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,整顿教师师德师风;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、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为落脚点,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,建立一支“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实学识,有仁爱之心”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促进我园教育事业持续、健康、和谐发展。

一、加强教师的政治素质教育

组织法治专题培训、师德师风集中学习、定期学习等,强化政策法规学习。联系我园实际,开展园本培训,组织教职工学习《宪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吴江区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师德考核办法》等文件,提高理解力、落实力和执行力,以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、崇高的人生追求引领幼儿健康成长。

二、认真践行教师职业道德

1.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,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,提高践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,实现依法办学、依法治园、依法执教。

2.召开全体教师会,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。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仪表,举止文明、行为规范、衣着得体、语言规范,符合教师职业要求,工作期间不得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践行职业操守、遵守社会公德、弘扬家庭美德,不得参与赌博。

3.忠诚于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责任心,尽职尽责、潜心育人、乐于奉献。注重德育教育,把德育渗透在教学活动中,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
4.关心爱护幼儿成长,尊重幼儿人格,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幼儿,关注幼儿全面发展。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,不得侵害幼儿的身心健康,使幼儿时刻体验到老师的关怀,体验到学习的快乐与成功。

5.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动员、组织、诱导、暗示、强制孩子接受、参与有偿补习;严禁在职教师为任何有偿家教活动提供和组织生源,或向幼儿宣传、推介有偿家教活动;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,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;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擅自受聘于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或幼儿索要财物,谋取私利,不搞“教、钱交易”。不得向幼儿乱收费,不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。不得在评先评优、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、隐私舞弊、以权谋私。

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效,幼儿园成立园长带头的师德师风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。

希望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,完善厍幼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、新措施、新方法,增强时代感,加强针对性,突出实效性,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。

 

幼儿园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和邮箱:

北厍幼儿园本部:0512-63241064

新鹤园区:0512-63241833

黎星园区:0512-63243011

邮箱:1145273445@qq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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